为做好本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我校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广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9月第四次修订),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免工作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应包括学院分管 本科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专家教授代表、教务员和辅导员。小组成员名单于每年推免工作开始前报教务处备案。
三、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具有学术专长推免生候选人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确定加分依据和标准,杜绝弄虚作假;必要时可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不是以广州大学名义参加的竞赛成绩和科研成果,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四、推免生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推免生候选人主要应在各学院拔尖创新班中选拔。
(三)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在前三学年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一般应在本专业前30%。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原则上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 425 分以上,外语公共课为小语种的参照执行。
五、学生的学籍信息、成绩信息均以教务系统2026年8月31日记载的信息为准(若有缓登分等实际情,学院可适当延长成绩信息记载时间,但不得晚于9月3日),且所有学术专长、特殊业绩和志愿服务的成果有效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前。有学籍异动的学生,学院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学生是否具有推免资格。按普通专业培养方案执行的港澳台学生可申请推免,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对学生参加过国(境)内、校际交流项目所获得的成绩、学分进行合理认定。
六、学院推免名额按教育学、心理学两个一级学科专业应届毕业生数的比例分配至两个一级学科专业,综合测评按照教育学、心理学两个一级学科专业进行,综合测评成绩在两个一级学科分别排序。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推免生资格。
七、综合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加权平均成绩占85%,特殊业绩和学术专长各占5%,志愿服务占5%。
学术专长、特殊业绩和志愿服务作为加分条件,主要包括指发表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学科竞赛和参军退伍、志愿服务(含支教实习)等,详见《学术专长、特殊业绩和志愿服务加分细则》(附件1)。
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公式:综合评价成绩=加权平均成绩×85%+(特殊业绩+学术专长)×10%+(参军入伍+志愿服务)×5%
八、考核和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院根据学校年度推免工作通知制定和公布本院推免工作细则及实施方案,并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等工作。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广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和《广州大学教育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成绩评价表》(附件3),并向学院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对规定时间截止前未提交材料,或不按规范填写申请表和评价表者,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三)学院按照规定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学院在审核认定加分环节,组成专家审核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体育艺术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五)学院将推免生初选名单、个人申请表、学生前三年或前四年成绩单、获奖证明材料等报教务处。
(六)获得推免指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建议已计划出国留学或就业的学生理性申请,推免成功后,学生放弃接收,所产生的违约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已被红鸟项目(拟)录取的学生不可申请。
九、推免生名单确定后至本科毕业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受到违纪处分;
(二)不能如期获得学士学位;
(三)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学术专长、特殊业绩和志愿服务加分细则
2.广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广州大学教育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成绩评价表
广州大学教育学院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