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复选有关工作安排,特制定教育学院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初选、复选工作方案如下:
一、资格审核、初选、复选组织工作
(一)成立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等。
(二)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分管院长、研究生工作秘书等人员组成,负责审核申请者提交材料的完备性和真实性。
(三)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初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按学科专业成立,小组成员应由本学科不少于5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且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的专家组成,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申请人报考材料进行量化评价,评出考生初选成绩。
(四)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按学科专业成立,小组成员应由本学科不少于5名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且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的专家组成,组长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该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和培养潜质进行综合考核,对申请者综合考核结果独立评分,且对选拔质量负责。
(五)学院成立三人以上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在学院网站公布申诉电话,由监察小组和院务监督委员会受理考生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的有关申诉。
(六)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二、资格审核
学院组织报名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如有疑问,及时与研究生院研招办进行沟通和确认。学院填报2026年博士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及材料一览表,报送研究生院确认后按规定在学院官网公示。
三、考核形式及内容
(一)初选方式
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初选工作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核,从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三个部分进行评分。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基本素质所占分值分别为30分、40分、30分,初选总分为100分。考核工作小组每位成员独立评分,并取平均分作为考生该部分的最终成绩,三部分成绩之和为考生初选成绩。
考核结束后,学院按照录取规则,以初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招生计划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1、不高于3:1。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二)复选方式
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选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复选考核,统筹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及复试工作要求,采取线下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复选。
(三)复选内容
1、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为百分制,采用笔试的形式。学院于复选前提前在学院官网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选工作安排,明确相应专业测试的形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2、学术报告
由学院组织考生公开进行至少20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学院博士招生复选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学术报告的考核中应该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尤其包括考核其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由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学术报告成绩。学术报告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录取
复选成绩由专业测试和学术报告两部分成绩组成,按各占50%的比例进行折算后相加得出的复选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选成绩和复选成绩两部分组成。按照考生初选成绩占30%、复选成绩占70%合计得出考生总成绩。
考生的录取,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考生复选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其他说明
学院计划于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所有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报送有关材料,包括参加复选考生最终成绩排名及拟录取名单等。参加复选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学术报告成绩、总成绩及拟录取意见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复核后,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
学院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39366756;
办公室:文逸楼320室
教育学院
2026年4月30日